香港证监会就投资者识别制度展开咨询

汇捷资讯监管合规关注「香港证监会就投资者识别制度展开咨询」。文中涉及APP、SFC、香港、澳大利亚。主体名称、时间、金额、牌照和监管结果以正文为准,不另作推断。
背景概述
根据 黄金形态通APP 报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于2020年12月4日就引入香港证券市场投资者识别制度的建议展开咨询。引入投资者识别制度是SFC在2019年6月发布的《2018-19年报》中列出的战略重点之一。目前,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主要海外市场已实施投资者识别措施。拟议制度预计最早于2022年实施。
关键要点
根据建议的投资者识别制度,持牌法团和注册机构需向数据存储库提交客户的姓名和身份证明文件信息。在提交个人客户信息前,必须遵守《个人资料(隐私)条例》,取得客户明确同意,并确保客户充分知悉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未提供所需同意的客户仍可卖出或提取证券,但无法进一步买入或存入证券。
新要求将允许SFC识别下达证券指令的投资者。目前,香港联合交易所(SEHK)使用的交易系统仅能获取交易所参与者的信息,而无法识别发出证券指令的客户身份。根据建议制度,每笔在交易所执行的证券指令及向SEHK报告的非交易所交易都将标记一个独特的经纪人-客户指定号码(BCAN),该号码对每个客户唯一。必要时,SFC可将指令或交易与数据存储库中存储的客户身份信息及BCAN进行匹配。
影响解读
建议的要求将在交易层面适用于在SEHK上市或交易的证券的交易所指令,以及这些证券的可报告非交易所交易。对于在SEHK上市的普通股和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场外(OTC)证券交易,则建议另设证券交易报告制度。
市场参与者及其他相关方可在2021年3月4日或之前,通过SFC网站(www.sfc.hk)、电子邮件(HKIDR_OTCR_consultation@sfc.hk)、邮寄或传真至2521 7917提交意见。
关键对比
| 项目 | 现行制度 | 建议制度 |
|---|---|---|
| 可识别信息 | 仅交易所参与者信息 | 客户身份信息(通过BCAN) |
| 适用范围 | 交易所指令 | 交易所指令及可报告非交易所交易 |
| 场外交易 | 无专门报告制度 | 建议另设报告制度 |
| 实施时间 | 已实施 | 最早2022年 |
未来展望
咨询期将持续至2021年3月4日。若建议获得通过,SFC将制定详细实施时间表,预计最早于2022年实施。该制度将使香港与其它主要海外市场的监管标准保持一致,提升市场透明度及监管效率。
编辑总结
SFC此次咨询标志着香港证券市场向投资者识别制度迈出重要一步。该制度旨在加强市场监管,识别实际下达指令的投资者,并与国际标准接轨。市场参与者需关注客户同意要求及BCAN的实施细节,并在咨询期内积极反馈意见。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什么是投资者识别制度?
回答:投资者识别制度要求持牌法团和注册机构向数据存储库提交客户姓名和身份证明文件信息,以便监管机构识别下达证券指令的投资者。
问题:该制度何时实施?
回答:根据咨询文件,拟议制度预计最早于2022年实施。
问题:客户不提供同意会有什么后果?
回答:未提供所需同意的客户仍可卖出或提取证券,但将无法进一步买入或存入证券。
问题:BCAN是什么?
回答:BCAN是经纪人-客户指定号码(Broker-Client Assigned Number),是分配给每个客户的唯一标识符,用于在交易中标记客户身份。
问题:如何提交对咨询的意见?
回答:可在2021年3月4日或之前,通过SFC网站(www.sfc.hk)、电子邮件(HKIDR_OTCR_consultation@sfc.hk)、邮寄或传真至2521 7917提交意见。
关键词:APP, SFC, 香港, 澳大利亚, 新加坡, 美国, 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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