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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监管机构申请清盘阿达玛斯资产管理公司

jay交易商监管5年前 (2021-05-12)53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日宣布,已向原讼法庭提出呈请,要求清盘阿达玛斯资产管理公(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证监会亦从法院获得命令,委任黄立思顾问有限公司的陈佩思及麦皓贤为安达达律师事务所的联合及几名临时清盘人。除其他外,清算人将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情况下管理Adamas的事务(包括其与Adamas顾问或管理的私人基金有关的权利和权力)。该案将于202...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日宣布,已向原讼法庭提出呈请,要求清盘阿达玛斯资产管理公(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监管机构申请清盘阿达玛斯资产管理公司

香港证监会亦从法院获得命令,委任黄立思顾问有限公司的陈佩思及麦皓贤为安达达律师事务所的联合及几名临时清盘人。除其他外,清算人将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情况下管理Adamas的事务(包括其与Adamas顾问或管理的私人基金有关的权利和权力)。

该案将于2021年3月9日再次提交最高法院,举行听证会,决定是否继续任命临时清盘人。

监管机构解释说,由于亚当斯唯一的董事和最终股东保罗·林肯·赫夫纳(Paul Lincoln Heffner)于2021年1月去世,没有任何具有适当权威的人来处理公司事务。阿达马斯还没有开始行动。

证监会认为清盘阿达马公司是符合公众利益的,以便设立清盘人:

协助Adamas对其建议或管理的资金进行有序、快速的清盘,以便将资产返还给投资者,保存Adamas的记录,使其不会丢失、处置或被未经授权的人滥用或处理,以免损害Adamas或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在必要时,为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对Adamas的业务和事务进行独立调查。

Adamas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SFO)持牌经营第9类受规管活动(资产管理)业务。该公司在香港从事私募基金的咨询和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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