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交通基建(01052)發布公告,于2023年11月3日,廣州北二環公司就各主要工程標段與相關承建商訂立擬議主要施工合同,即:(1)與中交二航局訂立TJ1標段主要工程協議;(2)與中鐵十四局訂立TJ2標段主要工程協議;(3)與廣州公路工程集團訂立TJ4標段主要工程協議;(4)與中交路橋訂立TJ5標段主要工程協議;(5)與中鐵十一局訂立TJ6標段主要工程協議...
越秀交通基建(01052)發布公告,于2023年11月3日,廣州北二環公司就各主要工程標段與相關承建商訂立擬議主要施工合同,即:(1)與中交二航局訂立TJ1標段主要工程協議;(2)與中鐵十四局訂立TJ2標段主要工程協議;(3)與廣州公路工程集團訂立TJ4標段主要工程協議;(4)與中交路橋訂立TJ5標段主要工程協議;(5)與中鐵十一局訂立TJ6標段主要工程協議;(6)與中鐵大橋局訂立TJ7標段主要工程協議;及(7)與中鐵二十五局訂立TJ8標段主要工程協議
于同日,廣州北二環公司亦與誠信監理諮詢訂立擬議施工監理協議。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訂立經簽立主要施工合同及經簽立施工監理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屬公平合理,于集團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且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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