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水資源(01115)發布公告,閆清江已遞交辭呈辭任執行董事,自2023年7月21日起生效。緊隨他辭任后,閆清江亦不再為授權代表、風險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及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的成員,自2023年7月21日起生效。閆清江亦已于2023年7月21日遞交書面通知終止對其擔任法律程序代理人的授權,并將不再擔任法律程序代理人,于向香港公司注冊處交付所需文件后21日屆...
西藏水資源(01115)發布公告,閆清江已遞交辭呈辭任執行董事,自2023年7月21日起生效。緊隨他辭任后,閆清江亦不再為授權代表、風險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及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的成員,自2023年7月21日起生效。閆清江亦已于2023年7月21日遞交書面通知終止對其擔任法律程序代理人的授權,并將不再擔任法律程序代理人,于向香港公司注冊處交付所需文件后21日屆滿時生效。
此外,以下執行董事的委任及授權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及董事委員會組成的變動,自2023年7月21日起生效:岳志強已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執行董事周偉杰已獲委任為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的成員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及執行董事鄭鈞丞已獲委任為授權代表及風險管理委員會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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