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從2019年11月份被抓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兩年多時間,按理來說,犯下7條命案應該從速從重處理,早就應該把他判刑了。
而且早在2020年12月21日,勞榮枝案就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當時勞榮枝被控犯下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和綁架三宗罪,如果最終定罪,那么勞榮枝就會被判死刑。
但是在一審的時候,并沒有直接宣判,最終法院宣布休庭,另行擇期宣判,然后就一直延后;一直到2021年9月9日又開始開庭,最終一審判決結果是判處勞榮枝死刑,但是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所以這個案件又繼續延后。
一直到2022年8月18日二審才開始,而且二審也連續進行了兩天,但是因為檢方跟辯護方仍然存在很多有爭議的地方,所以這個案件又繼續延后,8月20日還得繼續審,而且按照目前的案件審理情況來看,還不一定有結果。
那為什么勞榮枝的案件一直判不下來呢?
首先盡管勞榮枝罪惡累累,但是單純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她也有上訴的權利。
按照我國法律的程序來看,一般都會有一審二審再審,從實際情況來看,二審一般都是終審,二審作出判決之后大多都是按照二審的判決執行,但如果案件比較復雜的,我們不排除可能還有再審程序。
在勞榮枝這起案件當中,她從始至終都沒有承認殺人罪,而且也沒有服從一審判決,所以她仍然有上訴的權利。
而且從勞榮枝的實際情況來看,她相當狡猾,可能逃離了20年之后,已經讓她練出了強大的心理,而且也讓她有20年的時間去準備,所以她能夠編造出相對完整的證據來駁斥檢方的控訴。
而且跟華子英混久了,估計她早就學到了一些小聰明,這估計也是為什么她能夠逃脫20年沒有被抓的重要原因。
更關鍵的是勞榮枝所聘請的二審律師是相當厲害的一個角色,他能夠找出證據鏈條當中的漏洞以及利用現有的法律來駁斥檢方控訴,所以才導致這個案件一審再審很難有結果。
其次、勞榮枝這個案件年代太久遠,缺乏直接的證據。
勞榮枝和法子英的殺人案件發生在1996年到1999年之間,至今已經過去二十幾年時間。
而且在上世紀90年代當時各種監控或者各種網絡信息比較匱乏,很難記錄到有效的證據。
再加上法子英和勞榮枝這2個人非常狡猾,他們在實施犯罪的過程當中具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現場根本沒有留下太多的證據,即便有一些證據,但因為年代久遠基本上已經毀滅了,所以目前這個案件真正掌握的一手證據很少,大多證據都是通過勞榮枝以及法子英和證人的口述去驗證。
但利用口供去驗證證據,這其實存在很多不確定性,就像在這個案件過程當中,勞榮枝也在不斷翻供她之前的口述。
比如在二審當中勞榮枝就多次翻供了之前的供述。
當檢方提出勞榮枝曾供述捆綁熊某義,而且細節說得仔細,且與法醫學相印證時,勞榮枝就當庭翻供。
一審判決書載明,勞榮枝和法子英共同將熊某義手腳捆綁,再搶劫其身上財物。二審時勞榮枝當庭對這個細節進行了否認。“我沒有綁他,這是意料之外的事,我被法子英罵走了。”
再比如在此前供述中,勞榮枝曾交代“臨走時,其害怕留下指紋,提議法子英放火,但法子英不聽。”但到了二審勞榮枝就當庭否認,稱未做過此供述,還否認提議“法子英剪斷電話線”。
由此可以看出勞榮枝是相當狡猾的,為了生存她滿口胡言,仗著二審律師有點本事就開始不斷翻供之間的共訴。
而勞榮枝之所以敢這樣為所欲為,就是因為檢方掌握的實際證據很少,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勞榮枝直接參與到殺人事件當中,所有的結論都是依據她的供述以及證人的供述進行推斷。
而且在這些殺人案當中,勞榮枝擔任的角色更多的是共犯,直接動手殺人的是法子英,所以掌握的證據更難。
但不管勞榮枝如何辯護,按照目前檢方掌握的證據,再結合她自身的供述進行綜合推斷之后,基本可以肯定勞榮枝就是直接參與到殺人案當中,她屬于共犯,所以死罪在所難免。
另外那個免費為勞榮枝辯護的律師,我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一直想為勞榮枝開脫罪行,難道他就不怕深夜那些被害的人會來找他麻煩嗎?
本文轉自:天蝎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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