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是我國國有經濟的主體和國民經濟的中堅。當前,由于疫情沖擊等多種因素的影響,經濟方面的困難在某些方面和一定程度上比2020年疫情嚴重沖擊時還大,在這個時候,中央企業也就被寄予更多期望,其自身也應承擔更多責任。
責任包括兩方面。一是中央企業自身要頂住壓力實現穩定發展,繼續發揮中流砥柱的作用;二是要帶動眾多的中小企業走出困局,體現“大哥”的風范和作用,共同往前走。
就后者來說,日前,國務院國資委下發了《關于中央企業助力中小企業紓困解難促進協同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從7個方面明確了27條舉措。其中強調,要著力構建大中小企業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良好生態,不斷增強國民經濟發展韌性和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解燃眉之急”“共同做大蛋糕”是重要指向。
中央企業助力中小企業紓困是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其本身也有這個實力。數據表明,今年一季度,中央企業累計實現營業收入9萬億元,同比增長15.4%,實現凈利潤4723.3億元,同比增長13.7%。近年來,中央企業利潤水平總體可觀,2021年實現凈利潤1.8萬億元,同比增長29.8%;2020年,實現凈利潤1.4萬億元,同比增長2.1%。
中央企業助力中小企業紓困解難,其一是在資金方面。這包括“付”“減”“供”等多個環節。
在“付”的方面,就是不要拖欠中小企業的賬款。上述《通知》要求,要嚴格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對中小企業賬款堅持“應付盡付、應付快付”,從制度、機制、流程和信息化管控上杜絕濫用市場優勢地位惡意拖欠賬款行為;在“減”的方面,包括鼓勵中央企業對不屬于房租減免范圍的中小企業,在能力可及范圍內給予必要幫扶,這是減免房租方面政策上的延伸;在“供”的方面,包括中央企業會通過中央企業產業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吸引各類資本共同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也就是“供血”。
其二,中央企業助力中小企業紓困解難,在于實現資源共享和發展機會的共享,從而形成更加完整的產業鏈,讓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更多深度參與其中。其中包括,在中央企業和中小企業之間,完善協同創新體系,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中央企業積極通過投資合作、項目合作、產業共建、搭建聯盟等方式與中小企業開展合作。這就是在疫情防控態勢下,中央企業對中小企業“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的體現。
其三,中央企業助力中小企業紓困解難,還在于政策上的真正落實。一些時候,政策出了但未必就能落到實處,因為這關系到一些企業單位的業績考核。國務院國資委要求中央企業完善內部考核獎懲要求,暢通訴求受理渠道,確保各項支持政策落實落地,讓上下游廣大中小企業“看得見、摸得著、有感受、得實惠”。
總之,當前正處于決定全年經濟走勢的關鍵節點,必須搶抓時間窗口,努力推動經濟重回正常軌道。要想實現這一目標,既需要國家宏觀政策上的持續支持,也需要市場主體的積極呼應。這就包括了中央企業、地方國企以及民營企業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對中央企業來說,掌握著更多的社會資源,自身經濟體量巨大,具有對整體經濟的帶動力,也就更應該承擔責任努力向前。
本文轉自: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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