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C 2020财年批准394个新澳大利亚金融服务及信贷牌照

汇捷资讯监管合规关注「ASIC 2020财年批准394个新澳大利亚金融服务及信贷牌照」。文中涉及APP、AFS、ASIC、澳大利亚。主体名称、时间、金额、牌照和监管结果以正文为准,不另作推断。
背景概述
根据 黄金形态通APP 报道,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今日发布了一份关于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许可与专业注册活动的报告。报告显示,ASIC在截至2020年6月的一年中,共收到1500份许可和专业注册申请,较上一年的1504份略有下降。其中,包括1346份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和信贷牌照申请。ASIC批准了394个新的AFS和信贷牌照,以及580份AFS和信贷持牌人提交的变更申请。
关键要点
在截至2020年6月的一年中,ASIC的许可活动主要数据如下:
- 收到1500份许可和专业注册申请,其中AFS和信贷牌照申请为1346份。
- 批准394个新的AFS和信贷牌照,以及580份变更申请。
- 361份AFS和信贷牌照申请被撤回或拒绝受理,4份被拒绝。
- 683个AFS和信贷牌照被撤销,40个被暂停。
此外,自ASIC上一次发布许可与专业注册申请报告(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以来,许可流程发生了重大变化,最主要的变化源自《强化监管机构法案》。该法案的修订于2020年2月18日生效。
影响解读
《强化监管机构法案》统一了ASIC在决定是否授予新的或变更的AFS或信贷牌照时所适用的诚信测试。ASIC现在需要对AFS牌照申请进行“适当人选”测试(2020年2月18日之前为“良好声誉和品格”测试),并将适当人选测试应用于更广泛的AFS和信贷牌照申请人。
这些改革要求ASIC根据适当人选测试考虑所有申请人,并迫使所有申请人提供额外信息。此外,《强化监管机构法案》赋予ASIC一项新权力:如果持牌人在获得牌照后六个月内未开始运营金融服务业务或从事信贷活动,ASIC可以撤销其AFS或信贷牌照。持牌人必须通知ASIC未能在六个月内开始运营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ASIC不期望那些已开始提供牌照授权下部分(而非全部)产品和服务的持牌人提交通知。
另外,2020年4月1日,针对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FFSP)的新监管框架生效。根据该框架,FFSP现在可以申请获得外国AFS牌照,以便在澳大利亚向批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要符合资格,外国提供商必须获得ASIC评估为与澳大利亚监管制度充分等同的海外监管制度的授权。外国AFS牌照的申请人将接受简化的许可评估,并豁免适用于其他AFS持牌人的某些义务,例如财务和组织能力要求。目前依赖原有豁免的外国提供商将有两年的过渡期,直到2022年3月31日,以做出安排继续在澳大利亚运营,其中可能包括申请外国AFS牌照。
关键对比表格
| 项目 | 2019年7月-2020年6月 | 2018年7月-2019年6月 |
|---|---|---|
| 许可和专业注册申请总数 | 1500 | 1504 |
| AFS和信贷牌照申请数 | 1346 | 未提供 |
| 批准的新AFS和信贷牌照数 | 394 | 未提供 |
| 批准的变更申请数 | 580 | 未提供 |
| 撤回或拒绝受理的申请数 | 361 | 未提供 |
| 被拒绝的申请数 | 4 | 未提供 |
| 被撤销的牌照数 | 683 | 未提供 |
| 被暂停的牌照数 | 40 | 未提供 |
注:上表中“未提供”表示原文未披露相关数据。
未来展望
随着《强化监管机构法案》的全面实施,ASIC对AFS和信贷牌照申请的审查将更加严格,申请人需要提供更多信息以满足“适当人选”测试。同时,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新监管框架的生效为海外机构提供了新的准入路径,但要求其所在司法管辖区的监管制度与澳大利亚充分等同。现有依赖豁免的外国提供商需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过渡安排。这些变化预计将影响未来澳大利亚金融服务和信贷牌照的申请与合规格局。
编辑总结
ASIC最新报告显示,尽管申请总数与上一财年基本持平,但监管改革带来的许可流程变化显著。新引入的“适当人选”测试和更广泛的审查范围提高了申请门槛,而针对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新框架则提供了更清晰的准入和过渡路径。市场参与者需关注这些监管动态,以确保合规运营。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ASIC在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收到了多少份许可和专业注册申请?
回答:ASIC共收到1500份许可和专业注册申请,较上一年的1504份略有下降。
问题:ASIC批准了多少个新的AFS和信贷牌照?
回答:ASIC批准了394个新的AFS和信贷牌照,以及580份变更申请。
问题:《强化监管机构法案》对AFS牌照申请的主要变化是什么?
回答:该法案将AFS牌照申请的测试从“良好声誉和品格”改为“适当人选”,并将该测试应用于更广泛的申请人,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信息。
问题:ASIC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AFS或信贷牌照?
回答:如果持牌人在获得牌照后六个月内未开始运营金融服务业务或从事信贷活动,ASIC可以撤销其牌照。持牌人必须通知ASIC未能在六个月内开始运营的情况。
问题: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如何申请在澳大利亚提供金融服务?
回答: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可以申请外国AFS牌照,前提是其所在国监管制度被ASIC评估为与澳大利亚充分等同。申请人将接受简化评估,并豁免某些义务。现有依赖豁免的提供商有两年过渡期至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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