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C发布新规指南 澳大利亚BNPL监管2025年6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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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概述
根据 黄金形态通APP 报道,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宣布就针对先买后付(BNPL)行业的新监管指南进行咨询。从2025年6月起,BNPL产品将受新法律约束。新法律旨在保持先买后付合同的益处,同时加强对澳大利亚消费者的保护。
ASIC发布了草案监管指南000《低成本信贷合同》(草案RG 000)以及咨询文件382《低成本信贷合同》(CP 382),供行业和相关利益相关者提供反馈。
关键要点
根据新法律,从2025年6月起,先买后付提供商需要持有信贷牌照,并遵守《2009年国家消费者信贷保护法》(国家信贷法)下的义务。
当先买后付合同符合低成本信贷合同的定义时,将适用特定义务。草案RG 000旨在帮助低成本信贷合同提供商理解其关键义务,包括如何遵守修改后的负责任贷款义务,以及以电子方式提供材料时的要求。
ASIC表示,欢迎对CP 382中提出的拟议指南提供反馈。
影响解读
根据《2024年财政部法律修正案(负责任先买后付及其他措施)法案》,先买后付改革在法案获得御准六个月后(2025年6月10日)开始,或在六个月内由公告确定的日期开始。
该法案修订了《2009年国家消费者信贷保护法》,将《国家信贷法典》(国家信贷法附表1)扩展至先买后付合同。在新制度下,对于符合低成本信贷合同定义的先买后付合同,某些义务将有所不同。例如,低成本信贷合同提供商可以选择遵守修改后的负责任贷款义务。
2025年1月,ASIC发布了信息表285,解释了适用于任何从事涉及先买后付合同的信贷活动的人的信贷许可要求。
关键对比
| 方面 | 新规前 | 新规后(2025年6月起) |
|---|---|---|
| 信贷牌照 | 无需持有 | 必须持有 |
| 负责任贷款义务 | 不适用 | 适用修改后的义务 |
| 法律依据 | 无特定法规 | 《国家消费者信贷保护法》 |
| 合同类型 | 不受国家信贷法典约束 | 符合低成本信贷合同定义的受约束 |
未来展望
ASIC表示,感兴趣的人可以在2025年3月7日澳大利亚东部夏令时间下午5点前,通过电子邮件rri.consultation@asic.gov.au提供反馈,主题行注明“Feedback on CP 382”。
ASIC是澳大利亚的企业、市场和金融服务监管机构。此次咨询的结果将最终确定监管指南,为2025年6月的实施做准备。
编辑总结
ASIC就BNPL新规指南展开咨询,标志着澳大利亚对先买后付行业的监管进入新阶段。新规将要求提供商持有信贷牌照并遵守负责任贷款义务,同时通过修改后的义务保持灵活性。行业反馈将有助于完善最终指南,确保平稳过渡。此举旨在平衡创新与消费者保护,预计将对BNPL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ASIC是什么机构?
回答:ASIC是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是澳大利亚的企业、市场和金融服务监管机构。
问题:BNPL新规何时生效?
回答:新规将于2025年6月10日生效,或在六个月内由公告确定的日期生效。
问题:BNPL提供商需要满足什么新要求?
回答:从2025年6月起,BNPL提供商需要持有信贷牌照,并遵守《国家消费者信贷保护法》下的义务,包括修改后的负责任贷款义务。
问题:什么是低成本信贷合同?
回答:低成本信贷合同是BNPL合同的一种,符合特定定义,适用某些特定义务,如提供商可以选择遵守修改后的负责任贷款义务。
问题:如何提供反馈?
回答:可以在2025年3月7日下午5点(AEDT)前发送邮件至rri.consultation@asic.gov.au,主题注明“Feedback on CP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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