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就國信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國信)在處理客戶資產和提供客戶賬戶報表方面違反監管規定,對它處以 280 萬美元的罰款。證監會調查發現,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7 日期間,國信依賴 1,009 名客戶的已過期常設授權,以銀行將其證券抵押品再質押為抵押品,以取得融資融通。證監會亦發現,自...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就國信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國信)在處理客戶資產和提供客戶賬戶報表方面違反監管規定,對它處以 280 萬美元的罰款。
證監會調查發現,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7 日期間,國信依賴 1,009 名客戶的已過期常設授權,以銀行將其證券抵押品再質押為抵押品,以取得融資融通。
證監會亦發現,自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國信向930名客戶提供資料不完整及不正確的月結單。
國信的失敗構成違反證券和期貨(客戶證券)規則(CSR)、證券和期貨(合約票據、賬戶報表和收據)規則(CNR)和行為準則。
在決定紀律處分時,證監會已考慮多種情況,包括國信就其違反企業社會責任和中國北車條例而採取的補救行動和向證監會自我報告。監管機構指出,上述事件似乎是孤立的。此外,沒有證據表明國信違反監管規定導致客戶流失。
國信配合解決證監會的關注事項,並接受證監會的調查結果和紀律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