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城市(01321)公布,該集團已與眾安集團訂立若干交易。該等交易包括集團不時向眾安集團提供的經常性墊款。該等墊款為無抵押,于2021年12月31日,約人民幣2.08億元為免息及約3.77億元按年利率8%計息,于2020年12月31日,約人民幣2.22億元為免息及約人民幣7.88億元按年利率10%計息。墊款構成集團向眾安集團提供財務資助。按相應年度的最高...
中國新城市(01321)公布,該集團已與眾安集團訂立若干交易。該等交易包括集團不時向眾安集團提供的經常性墊款。
該等墊款為無抵押,于2021年12月31日,約人民幣2.08億元為免息及約3.77億元按年利率8%計息,于2020年12月31日,約人民幣2.22億元為免息及約人民幣7.88億元按年利率10%計息。
墊款構成集團向眾安集團提供財務資助。按相應年度的最高結余計算,墊款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100%,故墊款構成公司的非常重大收購事項,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須遵守申報、公布及股東批準規定。
董事認為,公司未有遵守上市規則乃由于疏忽及誤解上市規則所致。墊款主要為集團向眾安集團提供經常性墊款。同樣地,眾安集團亦向集團提供財務資助。眾安集團與集團之間的有關資金分配的目標為最大限度地運用其可用資金。公司之間的有關資金分配被錯誤視為集團內公司間的交易,毋須遵守上市規則的合規規定。集團于無意中違反上市規則第14章及第14A章項下的相關規定。
公司嚴肅看待有關事件,并已采取或將會采取以下補救措施,以防止其再次發生,包括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應收眾安集團的金額人民幣5.85億元已于2022年4月22日悉數償付,且公司已不再進行所有類似墊款的交易,直至完全遵守上市規則為止,包括與眾安集團訂立框架協議及取得有關估計年度上限的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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