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源國際(00686)發布公告,有關設立基礎設施基金。基礎設施基金現時持有榆林公司(其于中國陜西省擁有3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及晶泰公司(其于中國湖北省擁有1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
公司擬對基礎設施基金進行擴募以收購額外資產。為此,基礎設施基金將透過發行該等單位進行進一步集資,而云南保山(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連同京能同鑫(其預期就基礎設施基金與集團訂立一致行動契據)擬認購該等單位的51%。進一步集資所得款項將用于由基礎設施基金向云南保山收購項目公司的全部股權。有關基礎設施基金進一步集資的申請資料已獲中國證監會及上交所接收以供批準。
于本公告日期,云南保山正向目標公司轉讓相關資產(即位于中國云南省保山市騰沖的315兆瓦的蘇家河口水電站項目及168兆瓦的松山河口水電站項目)。建議轉讓完成后,基礎設施基金將持有項目公司的全部股權,而項目公司將擁有相關資產。建議轉讓完成后,項目公司將仍為公司的附屬公司。
建議轉讓將為展示公司于不同融資渠道的籌資能力的良好范例,從而改善公司的形象及提升其于資本市場的地位;集團將自建議轉讓中收取的所得款項凈額將為集團提供營運資金,從而使集團能夠減少其凈借款,因而改善其流動資金及杠桿狀況;建議轉讓將為原始持份者云南保山提供額外資金。該額外資金將使云南保山能進一步發展其現有的其他可再生能源項目,并為新的投資機遇提供資金,從而促進其業務發展;建議轉讓將進一步降低原始持份者云南保山的運營風險。由于建議轉讓,云南保山已就相關資產進行一系列整改措施,如解決暫未合規事宜。預計該等措施將使云南保山及相關資產更符合適用的法律及法規;建議轉讓將使基礎設施基金進一步擴大其投資組合的范圍及豐富其投資組合的成分。與此同時,預計此舉將拓寬基礎設施基金的投資者基礎,從而增加基礎設施基金的流動性及改善其于二級市場的表現。公司預計上述情況將增強現有投資者的信心并于未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及建議轉讓將使公司能夠變現部分相關資產并以前期現金所得款項的形式實現估值潛力,以及使股東能夠在相關資產產生的穩定收入及未來發展方面受益于公司于基礎設施基金的持續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