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思集團(02540)發布公告,有關全球發售的穩定價格期已于2024年4月4日(星期四)(即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后第30日)結束。聯席整體協調人(就彼等本身及代表國際包銷商)于穩定價格期概無行使超額配股權,且超額配股權于2024年4月4日(星期四)失效。因此,公司并無且不會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股份。緊隨穩定價格期結束后,公司符合并將繼續遵守上市規則第8...
樂思集團(02540)發布公告,有關全球發售的穩定價格期已于2024年4月4日(星期四)(即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后第30日)結束。
聯席整體協調人(就彼等本身及代表國際包銷商)于穩定價格期概無行使超額配股權,且超額配股權于2024年4月4日(星期四)失效。因此,公司并無且不會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股份。
緊隨穩定價格期結束后,公司符合并將繼續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a)條項下有關公眾持股量的規定,因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至少25%一直由公眾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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