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陽實業(02078)發布公告,于2024年3月1日,公司已采納計劃規則(經修訂及重列)修訂股份獎勵計劃。股份獎勵計劃于2014年3月3日采納,除非董事會根據股份獎勵計劃規則提早終止,否則股份獎勵計劃由采納日期起十年內有效。于本公告日期,股份獎勵計劃概無尚未行使的獎勵;及59.5萬股股份由受托人為股份獎勵計劃的目的以信托方式持有。根據股份獎勵計劃的規則,股份...
榮陽實業(02078)發布公告,于2024年3月1日,公司已采納計劃規則(經修訂及重列)修訂股份獎勵計劃。
股份獎勵計劃于2014年3月3日采納,除非董事會根據股份獎勵計劃規則提早終止,否則股份獎勵計劃由采納日期起十年內有效。于本公告日期,股份獎勵計劃概無尚未行使的獎勵;及59.5萬股股份由受托人為股份獎勵計劃的目的以信托方式持有。
根據股份獎勵計劃的規則,股份獎勵計劃可透過董事會決議案在任何方面作出變更,惟有關變更不得對任何入選雇員的任何存續權利造成不利影響。
股份獎勵計劃的指定目的是表揚若干僱員的貢獻并以資鼓勵,挽留他們繼續為集團的持續營運及發展效力,作為集團的人才挽留計劃的一部分;及吸引合適的人才入職,進一步推動集團的發展。
為履行歸屬后的獎勵,公司可能指示受托人依公司指示透過市場上或市場外購買或從公司(視乎情況而定)收購現有股份,須遵守信託契約的條款及條件(如有)。
在股份獎勵計劃整個期間,于修訂日期,受托人可購買的股份最高數目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本的百分之五(5%),即6000萬股股份。除非董事會根據股份獎勵計劃規則提早終止,否則股份獎勵計劃由采納日期起十年內有效,并于修訂日期第10個周年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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