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泰集團(01771)發布公告,于2023年12月18日,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陜西新豐泰汽車技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附屬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省分行(貸款人)訂立授信業務總協議,期限由2023年12月18日起計至 2024年11月8日。根據授信業務總協議,附屬公司及貸款人將進一步訂立獨立貸款協議,據此,貸款人同意提供本金最多為人民幣3億元的貸款...
新豐泰集團(01771)發布公告,于2023年12月18日,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陜西新豐泰汽車技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附屬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省分行(貸款人)訂立授信業務總協議,期限由2023年12月18日起計至 2024年11月8日。根據授信業務總協議,附屬公司及貸款人將進一步訂立獨立貸款協議,據此,貸款人同意提供本金最多為人民幣3億元的貸款融資。
鑒于授信業務總協議及貸款人提供貸款融資,公司將不晚于2024年3月31日前與貸款人訂立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同意就妥善履行附屬公司于授信業務總協議及據以訂立的貸款協議下的義務向貸款人提供企業擔保,其中包括償還本金最多人民幣3億元的貸款及所有應計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兌現貸款人權利的成本、因附屬公司違約而對貸款人造成的損失以及附屬公司根據授信業務總協議及據以訂立的貸款協議應支付的所有其他費用的義務。
董事會認為訂立授信業務總協議及企業擔保對集團有利,因為此舉可為附屬公司的業務營運提供額外融資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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