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國際電力股份(00902)發布公告,世達國際律師事務所不再擔任以根據香港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于香港公司注冊處登記的,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香港律師事務所海問律師事務所有限法律責任合伙已獲委任為公司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為免生疑問,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王葵及公...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00902)發布公告,世達國際律師事務所不再擔任以根據香港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于香港公司注冊處登記的,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香港律師事務所海問律師事務所有限法律責任合伙已獲委任為公司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為免生疑問,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王葵及公司秘書黃朝全仍繼續擔任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公司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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