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陽地產(01996)發布公告,于2024年1月23日,公司獲其控股股東弘陽集團有限公司告知,Serica Agency Limited(呈請人)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呈針對弘陽集團有限公司日期為2024年1月19日的清盤呈請,要求高等法院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頒令將弘陽集團有限公司清盤,理據為弘陽集團有限公司無法向呈請人償還2....
弘陽地產(01996)發布公告,于2024年1月23日,公司獲其控股股東弘陽集團有限公司告知,Serica Agency Limited(呈請人)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呈針對弘陽集團有限公司日期為2024年1月19日的清盤呈請,要求高等法院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頒令將弘陽集團有限公司清盤,理據為弘陽集團有限公司無法向呈請人償還2.89億美元,即弘昇有限公司所發行于2022年到期的2.75億美元9.875%有擔保優先票據項下的付款金額(包括直至2022年8月止的利息)。弘昇有限公司為弘陽集團有限公司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弘陽集團有限公司為優先票據的擔保人。
于本公告日期,有關呈請尚未進行聆訊,且高等法院尚未對弘陽集團有限公司發出清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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