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醞控股(08513)發布公告,于2023年12月13日,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配售代理已有條件同意擔任公司配售代理,按盡力基準促使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彼等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第三方)配售最多約1.14億股配售股份,配售價為每股配售股份0.050港元。假設公司已發行股本于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日期期間并無變動,配售協議項下的最多約1.14億股配售股份相當...
官醞控股(08513)發布公告,于2023年12月13日,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配售代理已有條件同意擔任公司配售代理,按盡力基準促使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彼等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第三方)配售最多約1.14億股配售股份,配售價為每股配售股份0.050港元。
假設公司已發行股本于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日期期間并無變動,配售協議項下的最多約1.14億股配售股份相當于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的20%;及公司經悉數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擴大后的已發行股本約16.67%。
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0.050港元較股份于2023年12月13日(即配售協議日期)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0.053港元折讓約5.7%;及股份于緊接配售協議日期前最后五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每股0.057港元折讓約12.3%。
假設所有配售股份獲悉數配售,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凈額估計約為553.37萬港元,相當于每股配售股份的凈配售價約0.049港元。董事擬將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凈額用作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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