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加保險(06161)發布公告,于2023年11月23日,上市復核委員會通知公司,繼上市復核委員會于2023年11月2日舉行聆訊后,上市復核委員會已決定維持上市委員會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決定。董事會認為公司已經盡量滿足所有復牌指引要求,因此對上市復核委員會的決定感到遺憾。于2023年11月24日,聯交所發出函件,告知公司公司股份...
泰加保險(06161)發布公告,于2023年11月23日,上市復核委員會通知公司,繼上市復核委員會于2023年11月2日舉行聆訊后,上市復核委員會已決定維持上市委員會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決定。董事會認為公司已經盡量滿足所有復牌指引要求,因此對上市復核委員會的決定感到遺憾。
于2023年11月24日,聯交所發出函件,告知公司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將為2023年12月5日,而股份將自2023年12月6日上午九時正起取消。
展望未來,董事會將繼續以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管理公司業務。股份退市后,股份持有人將繼續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及適用法律享有彼等于公司作為股東的權利,尤其在投票權及資本權益方面。董事會將于適用及適當的情況下根據公司于相關時間的表現,考慮向其股東宣派股息。
根據公司日期為2023年3月27日的公告,內容有關集團的未來發展策略及愿景,鑒于公司已取得實質性進展,董事會將研究謀求通過SPAC的方式在全球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包括但不限于美國的納斯達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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