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國際(01071)公布,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董事會審議及批準《關于本公司發行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類 REITs)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的《關于發行金融融資工具的議案》有關授權范圍內,按照發行方案以控股子公司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華公司”)資產為標的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注冊發行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類 REITs)(簡稱“專項計劃”)及開展相關事項:
(一)同意在本次專項計劃的注冊發行過程中由該公司(作為 LP1 有限合伙人)及河北華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華瑞公司”,作為普通合伙人)、中國康富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作為 LP2 有限合伙人)共同設立一家合伙企業(以下簡稱“合伙企業”,具體以工商登記名稱為準),并由合伙企業、華瑞公司共同設立 SPV 公司。在本次專項計劃設立時,由專項計劃以募集資金受讓合伙企業全部 LP2 有限合伙份額,實現專項計劃對合伙企業的實繳出資。
(二)同意由該公司、華瑞公司以非公開協議方式將持有裕華公司 100%股權轉讓給 SPV 公司。
(三)同意由合伙企業以全體合伙人的實繳出資,向 SPV 公司、裕華公司提供企業借款。
(四)同意由華瑞公司為裕華公司提供運營保障支持,該公司為華瑞公司提供流動性支持,裕華公司以其納入本次專項計劃的底層資產的運營收入為合伙企業向其提供的企業借款設置質押。
(五)同意在本次專項計劃中賦予該公司對專項計劃所持合伙企業的 LP2 有限合伙份額、合伙企業所持 SPV 公司的股權和債權、合伙企業對裕華公司的債權或裕華公司納入本次專項計劃的底層資產項目享有優先收購權。
本次專項計劃發行規模預計 21.41 億元(以正式評估結果和監管要求為準)發行期限:3+3+3+……年(暫定 16 年,以監管要求為準),每滿 3 年設置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的開放退出安排,募集資金將用于收購裕華公司股權、歸還裕華公司存量金融機構借款、補充營運資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