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茂(00817)公布,于2023年10月26日,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已受理華夏金茂購物中心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注冊及上市的申請材料以作進一步審批。該公司已向香港聯交所提交應用指引第15項申請及就豁免嚴格遵守應用指引第15項第3(f)段有關保證配額要求的申請,且香港聯交所已授出該豁免,并確認公司可進行建議分拆。
REITs的相關資產為位于中國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環湖路1177號的項目。為成立該REITs,該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項目公司于2023年4月注冊成立,并已從該公司的附屬公司收購該項目(長沙金茂覽秀城)的全部權益。于本公告日期,公司透過項目公司間接持有該項目的100%股權。
就建議分拆而言,華夏基金(作為公募基金管理人)將設立公募基金作為公募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于建議上市時,該公司透過上海興秀茂將作為戰略投資者認購已發行基金份額總數約34%。就建議分拆而言及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及法規的規定,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將由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設立。于建議上市完成后,公募基金將動用所得款項認購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全部權益,其后,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將動用認購款項向該集團收購該項目公司的全部權益。于有關收購完成后,該項目公司將由REITs持有100%權益,并將不再為公司的附屬公司。因此,REITs將不會成為該公司的附屬公司,亦將不會并入該公司的財務報表。
公募基金管理人、該項目公司及該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金茂商業將訂立營運管理服務協議,據此,金茂商業將作為運營管理機構向該項目提供營運及管理服務,包括行政支援。REITs將就此等服務支付管理費。
公告稱,建議上市將為該集團提供持有型資產的營運及上市融資平臺,建議分拆及建議上市完成后,REITs將成為在中國境內一個獨立的上市平臺,未來可進一步以此平臺進行融資以在境內發展持有型資產業務,同時該集團(透過運營管理機構)繼續營運管理該項目,透過建議分拆及建議上市后的運作安排及市場對比約束進一步強化集團的資產營運能力,這也與集團推動持有業務向精品持有聚焦,并提升報酬水準的策略相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