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源電力(00916)發布公告,董事會會議和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同意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2022年11月30日,財政部發布《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財會〔2022〕31號),其中“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內容自2023年1...
龍源電力(00916)發布公告,董事會會議和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同意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2022年11月30日,財政部發布《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財會〔2022〕31號),其中“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內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次變更后,公司將執行準則解釋第16號。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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