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集團(01622)公布,于2023年5月24日,公司自聯交所收到一封函件,當中載列公司恢復股份于聯交所買賣的指引:刊發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未刊發財務業績,并說明任何審核修訂;對審核問題進行適當獨立法務調查、評估彼等對本公司業務運營及財務狀況的影響、公布調查結果并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進行獨立內部監控檢討,并證明公司已制定充足內部監控及程序以履行上市規則項下...
力高集團(01622)公布,于2023年5月24日,公司自聯交所收到一封函件,當中載列公司恢復股份于聯交所買賣的指引:刊發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未刊發財務業績,并說明任何審核修訂;對審核問題進行適當獨立法務調查、評估彼等對本公司業務運營及財務狀況的影響、公布調查結果并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進行獨立內部監控檢討,并證明公司已制定充足內部監控及程序以履行上市規則項下的責任;證明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及向市場提供所有重大資料,以便股東及公司投資者評估公司狀況。
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 (1)條,聯交所可將已連續停牌18個月的證券除牌。就公司而言,18個月的期限將于2024年9月28日屆滿。
公司現正采取適當措施,以遵守復牌指引并將尋求盡快恢復股份買賣。公司股份繼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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