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控股(00005)發布公告,戴國良已于股東周年大會結束后退任。就《2006年公司法》第430(2B)條而言,他將有權按比例收取2023年5月份的非執行董事袍金,但無權收取任何離職補償。下列董事會下設委員會的變動已于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生效:戴國良退任董事后自所屬的董事會下設委員會退任;傅偉思接替戴國良擔任集團風險管理委員會主席;傅偉思同時自集團薪酬委員會退...
匯豐控股(00005)發布公告,戴國良已于股東周年大會結束后退任。就《2006年公司法》第430(2B)條而言,他將有權按比例收取2023年5月份的非執行董事袍金,但無權收取任何離職補償。
下列董事會下設委員會的變動已于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生效:戴國良退任董事后自所屬的董事會下設委員會退任;傅偉思接替戴國良擔任集團風險管理委員會主席;傅偉思同時自集團薪酬委員會退任,及獲委任為集團監察委員會成員;及梅愛苓獲委任為集團薪酬委員會成員。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