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國際電力股份(01071)公布,財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財會〔2022〕31號),其中“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內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對會計政策予以相應的變更,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華電國際電力股份(01071)公布,財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財會〔2022〕31號),其中“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內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對會計政策予以相應的變更,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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