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發布公告,南京風電2021年度的經審計財務報告已于2022年5月出具。根據該財務報告,南京風電于2021年度取得經審計凈虧損約人民幣1.15億元。故此,該公司以南京風電于2021年度承諾凈利潤和實際凈利潤的差異人民幣2.03億元的51%為基準,認為賣方甲應支付約人民幣1.037億元給環境公司作為補償。于本公告日...
智通財經APP訊,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發布公告,南京風電2021年度的經審計財務報告已于2022年5月出具。根據該財務報告,南京風電于2021年度取得經審計凈虧損約人民幣1.15億元。故此,該公司以南京風電于2021年度承諾凈利潤和實際凈利潤的差異人民幣2.03億元的51%為基準,認為賣方甲應支付約人民幣1.037億元給環境公司作為補償。
于本公告日期,賣方甲尚未向環境公司支付補償金。該公司一直與賣方甲協商其支付補償金的安排。該公司確認并購協議的條款自簽訂日期至本公告日期并無任何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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