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中國恒泰集團(02011)發布公告,如接管人日期為2022年12月6日的函件所確認,接管人并無正積極物色控股權(即公司已發行股本的30%)的潛在買家;及并無已與潛在買家就控股權進行洽談。于本公告日期,接管人并無就控股權接獲任何即將進行的要約。基于上述者及經參考應用指引24,有關收購守則規則26.1項下可能強制性全面要約的要約期于本公告日期(...
智通財經APP訊,中國恒泰集團(02011)發布公告,如接管人日期為2022年12月6日的函件所確認,接管人并無正積極物色控股權(即公司已發行股本的30%)的潛在買家;及并無已與潛在買家就控股權進行洽談。于本公告日期,接管人并無就控股權接獲任何即將進行的要約。
基于上述者及經參考應用指引24,有關收購守則規則26.1項下可能強制性全面要約的要約期于本公告日期(即2022年12月16日)結束。
相关文章
暂无相关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