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諾亞控股-S(06686)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法院)就某外部機構(原告)對諾亞(上海)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被告)提起的一起民事訴訟案下發的民事判決書。2019 年 8 月,一審法院首次受理原告就投資過程中的財務顧問服務相關爭議而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被告就其為原告提供上述顧問服務收取人民幣50萬元的費用。2020...
智通財經APP訊,諾亞控股-S(06686)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法院)就某外部機構(原告)對諾亞(上海)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被告)提起的一起民事訴訟案下發的民事判決書。
2019 年 8 月,一審法院首次受理原告就投資過程中的財務顧問服務相關爭議而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被告就其為原告提供上述顧問服務收取人民幣50萬元的費用。2020 年 12 月,一審法院駁回原告起訴。2021 年 3 月,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法院)駁回原告就一審法院裁定提起的上訴。由于一審法院和上訴法院均駁回原告起訴,公司未記錄與該民事訴訟有關的或有負債。
原告隨后又一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2022 年 2 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上述一審和二審裁定,并指令一審法院審理。雖然公司與之前持相同觀點,即原告的主張并無充足事實和法律依據,一審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判決向原告支付共計人民幣 9900萬元的金錢損害賠償及相應利息損失(一審判決)。但在上訴程序結束之前,一審判決不會生效。
根據公司的中國律師對該民事訴訟案件的意見,公司認為一審判決是基于不完整的事實信息作出的。被告已就一審判決啟動上訴程序,擬對原告的民事訴訟請求進行積極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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