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申萬宏源(06806)發布公告,有關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訴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相關事宜。原告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管理人的資管產品投資并持有“19華晨06”債券未能及時兌付。原告認為,承銷保薦公司等五家中介機構,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制作、出具的債券信息披露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導致原告債券投資...
智通財經APP訊,申萬宏源(06806)發布公告,有關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訴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相關事宜。原告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管理人的資管產品投資并持有“19華晨06”債券未能及時兌付。原告認為,承銷保薦公司等五家中介機構,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制作、出具的債券信息披露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導致原告債券投資時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并遭受巨大損失。原告遂于2022年6月向法院起訴,要求承銷保薦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向原告賠償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等投資損失。2022年10月28日,承銷保薦公司收到沈陽中院發送的應訴通知書。
2022年12月5日,承銷保薦公司收到沈陽中院(2022)遼01民初1711號民事裁定書,因承銷保薦公司及其他被告提出的管轄異議成立,裁定駁回原告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訴。
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