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歌案的當事人劉鑫給電視劇《底線》發了聲明,表示對于誹謗等侵權行為,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劉鑫為什么要對一部電視劇發表這樣的聲明,原因是,在電視劇《底線》的第十四集,描寫了江歌案,且內容沒有與現實生活中的江歌案完全吻合。因此,劉鑫就認為電視劇侵犯了自己的權利,要追究電視劇制作方的法律責任。顯然,是自討苦吃,也是自揭傷疤。
要知道,《底線》播放后,效果是非常好的,也是極受歡迎的。所以如此受到追捧和稱贊,說明輿論和公眾都在迫切希望有更好的法治環境、更佳的司法秩序、更多的公平案例。江歌案作為現實案例被植入電視劇,并進行藝術化加工和提煉,完全沒有錯。如果這也有問題,那電視劇也好,電影也罷,相聲、小品也行,一個也上不了屏幕了。因為,現實生活中一定會找到原型,是原型,就會既像又不像,既有真實的場景,也有虛構的場景。把虛構的場景當作侵犯自身權利、甚至誹謗,怎么說也是有問題的。
而對江歌案來說,受
度如此之大,怎么可能不進入到影視劇當中。即便現在不進,早晚也會進。即便《底線》里沒有,其他影視劇中也會出現,只是時間問題,而不存在會不會、能不能的現象。對當事人劉鑫來說,就應當保持平和心態,正確看待此事,而不要自己去套用電視劇中的人物。即便知道那個人是自己,也不要去過問,而是坦然面對,讓時間去抹平所有當事人的創傷。在乎和過問了,除了給自己添堵之外,不會有任何效果。就是到法院起訴,最后也是被駁回,甚至壓根就不會受理。
自己做過的一切,就應當自己承受和承擔。特別是經過法院的判決,自己確實存在過錯,還有什么必要去對電視劇說三道四、給自己添堵呢。正常情況下,應當讓自己在安靜中好好生活幾年,逐步地將此事淡忘,免得總在折磨自己。尤其不要讓自己活在怨聲之中。因為,不管自己的責任大小,江歌因自己而死這是永遠也改變不了的。如果江歌沒有自己這樣一位朋友,如果自己不去江歌那,一切的一切,也就不會發生。既然如此,為什么還要覺得自己受委屈呢?為什么不能給自己一份平靜的生活,還要在一部電視劇播出后,做出如此激烈的反應呢?
劉鑫此舉,真的是沒有很好地思考,沒有真正認識到這樣做的后果。實際上,就算在電視劇播出時,很多人會想到江歌,也會談到自己,但是,電視劇播放完了,可能也就煙消云散了。但是,劉鑫自己這么一折騰,可能就短時間內不會消停了。支持自己的也好,反對自己的也罷,都會圍繞江歌案再度進行爭論,也會進行熱議。作為當事人,劉鑫必然會受到很多不良的評價,受到質疑和批評,甚至辱罵,何必呢?為什么要自揭傷疤呢?這樣做真的很舒心嗎?
本文轉自:鎮江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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