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無錫發布】;
無錫市疫情防控第151號通告
7月19日,全市所有社會面和隔離點均未發現陽性感染者。
結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經專家組綜合評估,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關規定,決定對全市部分區域疫情風險等級進行科學動態調整,將錫山區云林街道春雷苑C區和柏樹下,新吳區碩放街道南星苑二社區、三社區,旺莊街道科園路科技產業園93-C,新安街道干城路6號由中風險區調整為低風險區。各社區(村)要進一步規范風險區管理,中風險區嚴格落實“人不出區、錯峰取物”,低風險區嚴格落實“個人防護、避免聚集”。
堅決守牢我市“外防輸入”安全防線,2022年7月8日以來有廣東省珠海市、安徽省蚌埠市、甘肅省蘭州市、河南省駐馬店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7月10日以來有遼寧省丹東市,7月13日以來有重慶市江北區等涉疫地區旅居史的人員,以及與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人員,要提前通過“入錫申報系統”進行自主申報或向所在社區(村)、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抵錫后積極配合落實相關健康管理措施。
社區(村)、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筑工地、酒店賓館等住宿場所要嚴格涉疫地區來錫返錫人員主動摸排、信息登記和報告 ,督促相關人員落實主動報備和健康管理。各企業要把牢入口關,落實防控要求,重點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規范管理 。
零售藥店要充分發揮疫情監測哨點作用,嚴格做好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藥物人員的實名登記,倡導購買前現場進行一次抗原檢測,每日做好信息推送,由社區(村)落實人員核實和健康監測等措施。
持續壓緊壓實疫情防控“四方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行業主管部門要負起監管責任,各企事業單位要夯實主體責任,個人和家庭要自覺做好自我防護,認真落實各項防疫要求。依法打擊各種干擾疫情防控行為,對執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實防控要求不嚴格,造成疫情傳播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
無錫市新冠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指揮部
2022年7月19日
本文轉自: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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