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康某武在抖音平臺實名舉報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周珂一事的回復6月21日,康某武在抖音平臺發布了實名舉報我院檢察官周珂的短視頻,稱其在2018年羅某某詐騙案中被騙1708000元,舉報承辦檢察官周珂弄虛作假、顛倒黑白,未認定其是羅某某詐騙案件中的受害人。康某武就此案曾于2022年1月5日在問政湖南張家界市委書記留言板塊中發布,2022年1月11日張家界市...
關于康某武在抖音平臺實名舉報
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周珂一事的回復
6月21日,康某武在抖音平臺發布了實名舉報我院檢察官周珂的短視頻,稱其在2018年羅某某詐騙案中被騙1708000元,舉報承辦檢察官周珂弄虛作假、顛倒黑白,未認定其是羅某某詐騙案件中的受害人。
康某武就此案曾于2022年1月5日在問政湖南張家界市委書記留言板塊中發布,2022年1月11日張家界市委網信辦要求我院就此案作出書面回復。我院黨組高度重視,于2022年1月13日要求檢務督察部組織專門力量就康某武舉報周珂同志的問題線索開展核查。
經核查,2019年12月31日,我院就此案曾召開檢察委員會討論,對康某武所述款項為羅某某詐騙案中的涉案金額,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認定。承辦檢察官周珂在起訴書中不予認定符合法律規定。
我院在辦理此案時對案件事實認定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律適用準確、訴訟程序合法。若當事人不認同我院的核查結論,可按法定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訴。
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
2022年6月22日
來源:張家界檢察
本文轉自: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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