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的購買并不是一次性投入成本,還包括后期一系列維護成本投入,其中最重要的一項花費就是物業費用,這項費用存在的目的旨在為業主提供更優質的居住環境和更好的生活服務。然而,對于很多的業主來說,物業費的開銷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物業新規”實施以后,有3類物業費可以不用再繳納,希望大家相互轉告。
一、 業主服務感受差
物業費是物業所有權人或者是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對小區公共設施維護、清潔、綠化、治安治理等項目進行管理所支付的一項費用。物業費繳納以后,主要會用在以下方面:支付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福利,公共區域的綠化和清潔衛生、辦公費用支出和維護秩序費用支出等項目。
隨著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火熱發展,我國的住房存量也在急劇攀升,在這樣的時代大背景下,物業公司也迎來了繁榮。2021年,全國排名第一的碧桂園服務物業公司預計管理的面積達到了82400萬平方米。
行業龍頭萬物云的的預計管理面積也達到了70000萬平方米,并且今年4月1日,萬物云已經向港交所提交了上市申請,即將成為一家上市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披露的數據顯示,萬物云2019年-2021年分別實現了139億、181億和237億的營收,由此可見這個行業吸金能力有多強。但是,隨著行業的繁榮發展,伴隨而來的是全國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普遍不滿的態度。
根據一份問卷調查報告顯示,受訪業主中對物業服務的滿意度低于10%,甚至有50%的業主呼吁直接取消物業制度。歸根結底,業主們的不滿來源于自己所繳納的物業費與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不相匹配,很多業主認為自己實際上是虧損的。
隨著“物業新規”的出臺,物業費的繳納也有了一些變化,有3類物業費可以不用再繳納。
二、 3類物業費
第一類物業費是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委員會達成一致,在沒有訂立合同的前提下,擅自增加物業公司的收費項目,增加業主的負擔。遇到這種情形,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合同法》的規定,業主有權力不予繳納物業費用,并且可以和有關機構進行反應,對物業公司違反合同的行為進行處罰。
第二類物業費是物業公司違規入駐小區的情形,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公司入駐小區必須由業主委員會進行篩選、評估,并簽署《物業服務合同》,在業主委員會沒有成立的早期階段,開發商有權代為行使這項權力。如果沒有按照規定的流程簽署合同,即使物業公司已經為業主提供了服務,業主也是有權不繳納物業費的。
第三類物業費是天然氣、水電開口費,早些年這項收費是由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然后繳納城市基建費用,這項收費目前已經包含在開發商整體基建費繳納之中,是不會再對個人業主收取的,大家要特別留意這一情況。
實際上,物業新規雖然對物業公司的收費進行了規范,但物業公司未來的整體服務水平能否提升上去還是一個未知數,關鍵在于這個行業所依托的發展基本面已經出現了顯著改變。
三、 地基動搖了
今年1-4月,房地產開發投資總額下降2.7%,商品房銷售面積下降20.9%,房地產隆冬的寒風正在吹起,做為依托在樓市繁榮背景下成長起來的物業行業,在這樣的大勢下必然面臨著后期發展動能減弱,市場擴張能力不足的問題,這必然會影響到物業公司服務品質的進一步提升。
并且,如果某些物業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過高的杠桿,有著極高的資產負債率的話,在經濟下行的背景之下,為了保證公司的存活,他們會不會通過“巧立名目”來變著法兒的繼續向業主們提高收費標準了?這也是未來一段時間內,所有的業主們都值得警惕的一件事。
總結
伴隨著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火熱發展,物業公司也迎來了發展的黃金時代。然而,物業公司過高的收費和低效的服務卻成了業主們的一個痛點,自各地“物業新規”實行以后,本文所列舉的三類物業費用可以不用繼續繳納,希望更多的業主能夠知道這些知識,不要再白白的送錢了。
對此,你們有什么看法呢?
本文轉自:時代讀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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