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賈永標
5月25日晚間,吉華集團發布公告稱,收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年報監管工作函。該監管函在追問了多項財務細節之后,提示吉華集團編制年報要認真:年報存在多處錯字。
消息一出,不少投資者紛紛留言質疑。一家偌大的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為何錯字連篇?如此低級錯誤不斷,年度營業收入22.53億元等核心財務數據又是否可信?
對此監管函更是直言:公司年報存在多處錯別字,第37頁至39頁存在多處高亮標記未刪除。年度報告是投資者做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的重要參考,請公司認真嚴肅對待年度報告的編制,避免出現低級錯誤。
雖然此次吉華集團公告出現的多處漏錯均為別字、標點符號等基礎問題,但可以看到,不少投資者已經動搖了對該公司的信心。也難怪,一家連基礎信息披露工作都無法準確完成的公司,投資者又如何相信它會行穩致遠呢?
這不由得讓人想起,此前5月16日,和而泰發布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其聘請的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然而該份法律意見書的首頁標題中,赫然將“臨時股東大會”寫成了“臨死股東大會”,輿論更是一時嘩然。
俗話說,天下難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細。上市公司信披工作更是如此,作為與公眾溝通信息的橋梁,每一份上市公司公告都應被認真對待,這背后體現的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負責任態度。
真實、全面、及時、充分的信息披露是證券市場公平交易的基礎,更是投資者科學決策和進行價值投資的前提。近年來,在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信披違規已成為證監會監管重點執法領域。
新《證券法》也明確要求:董監高應當保證上市公司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董監高無法保證定期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或者有異議的,應當在書面確認意見中發表意見并陳述理由。
頻發的低級錯誤給上市公司敲響了警鐘,千里之堤毀于蟻穴,如此低級錯誤絕不應該成為投資者信任基石的腐蝕劑。這也向大家傳遞了另一個道理:每個信任公司的投資者,都值得被認真對待。同樣,只有經得起反復推敲與錘煉,才能成就一家偉大的公司。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本文轉自:大河財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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