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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雨瀟:為什么很多美國人認為馬斯克會讓推特更“自由”?

jay財經觀點4年前 (2022-05-02)33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戴雨瀟 】日前,社交媒體巨頭推特(Twitter)董事會一致決定同意以約440億美元的價格接受世界首富、特斯拉公司的CEO埃隆 · 馬斯克的收購請求。這項交易預計會在今年之內完成,但仍需推特公司的股東進行投票以及獲得美國監管部門的批準。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稱這一交易“讓世界上最有錢的人控制了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社交網絡”。《華爾...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戴雨瀟 】

日前,社交媒體巨頭推特(Twitter)董事會一致決定同意以約440億美元的價格接受世界首富、特斯拉公司的CEO埃隆 · 馬斯克的收購請求。這項交易預計會在今年之內完成,但仍需推特公司的股東進行投票以及獲得美國監管部門的批準。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稱這一交易“讓世界上最有錢的人控制了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社交網絡”。《華爾街日報》評論道,馬斯克的收購“標志著對科技公司最大的收購之一,未來很可能影響社交媒體的發展方向”。

馬斯克,保守派眼中的自由捍衛者

在收購得到推特董事會的同意之后,馬斯克強調稱:“推特是一個數字廣場,人們在這里討論對人類未來至關重要的問題。”他還表示希望為推特增加一些新功能以提高用戶的體驗,例如放寬每條推文不得長于280個字符的限制、使算法開源以增加信任、打擊水軍和機器人賬號等。

馬斯克本人在推特一向比較活躍,他的個人賬號目前有8600萬粉絲。他喜歡用推特發表觀點的一大原因是他和傳統媒體之間的關系比較緊張,所以必須借助推特直接和他的支持者(以及特斯拉的股民)進行交流。

幾年前,路透社和商業內幕等媒體發表了幾篇對特斯拉看法比較負面的報道。當時特斯拉持續十幾年虧損,而且公司屢次沒有達成馬斯克承諾的生產量,很多財經媒體對特斯拉都有比較悲觀的看法。但是馬斯克看到這些報道后立刻在推特大罵這些報道是假新聞,指名道姓地批判撰寫報道的記者,同事還攻擊了基尼科斯聯合基金等做空特斯拉股票的機構。

馬斯克用推特作為平臺大戰媒體,這點和美國前總統特朗普非常類似。事實上這兩個人確實也有很多交集。

馬斯克在特朗普當選后曾參與他的戰略和政策咨詢過渡團隊,并于隨后正式加入了特朗普政府的商業顧問委員會和制造業委員會。在特朗普宣布美國退出巴黎氣候協議之后,馬斯克辭去了公職。

從左至右:斯蒂夫 · 班農、埃隆 · 馬斯克、唐納德 · 特朗普(Photo: AFP/Getty)

2020年新冠疫情暴發之后,特斯拉所在的加州作為民主黨把持的藍州,推出了較為嚴格的“居家令”等防疫措施,導致特斯拉的加州工廠不能開工。馬斯克因為掙不到錢,大罵州政府是“法西斯”。

特朗普在得知此事之后公開表示支持特斯拉無視加州防疫措施強行開工,馬斯克在推特對特朗普表示感謝。馬斯克反對隔離措施、反對強制打疫苗、反對政府干預的典型右翼(libertarian)立場得到了共和黨政客和選民的贊揚。不久之后馬斯克甚至把特斯拉的總部從加州搬到了共和黨把持的德州。

自拜登上臺以后,白宮和特斯拉的關系一直很緊張。去年,馬斯克就曾炮轟白宮舉行的“電動車峰會”竟然不邀請也不提及特斯拉,盡管特斯拉是美國第一大電動車制造商。兩個月前,馬斯克再次指責拜登刻意忽視特斯拉公司,而是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傳統汽車制造商身上,“并謊稱通用汽車正在領導電動車行業”。

此次馬斯克提出收購推特,福克斯新聞等美國保守派媒體和共和黨支持者紛紛表示支持。他們認為如果馬斯克成功,保守派就可以更自由地在推特發表觀點,很多保守派同志的賬號有望被解封,特朗普也能重返推特。特朗普本人支持馬斯克收購推特,但也表示即便自己的賬號解封也已無意重返推特。

在保守派的眼中,馬斯克現在成了“偉大的愛國者”“言論自由的捍衛者”甚至“西方文明的拯救者”。《紐約郵報》在一篇文章中甚至說“馬斯克收購推特的舉動是自1987年里根總統讓戈爾巴喬夫推倒柏林墻之后對自由和民主最大的捍衛”。

對于右派的溢美之詞,馬斯克也做出了一些曖昧的回應。前天,馬斯克在推特發布了一則漫畫,意思是近年來美國的“左派”越來越極端,自己幾年前還算是溫和“左派”,現在在“極左”的對比之下已經成了右派。28號,他又發表了一條推文痛批“極左什么人都恨,包括他們自己!”。不過為了防止過于深入地牽涉政治,他在不久后趕緊又發了一條推文澄清自己“也不支持極右”。

馬斯克目前表達出對內容監管的態度是以法律為準,他認為社交平臺不應該去刪除不違法的言論,即便那些言論可能被某些群體認為有冒犯性或者屬于虛假信息,大概有些“無為而治”的意思,這和推特過去這些年的實行的政策有很大區別。

自詡為社交平臺,本質上是一家自由派媒體

推特和大多數美國互聯網平臺一樣,自由主義(liberal left)的政治傾向非常鮮明,很多保守派人士都被推特刪帖或者禁言過。

上個月基督教諷刺媒體《巴比倫蜜蜂》因為在推特上宣布將“年度最佳男士獎”頒給變性人(男轉女)蕾切爾 · 萊文被推特以“仇恨變性人群體”(hateful conduct)為由無限期禁言。萊文作為一個沒當過一天兵的兒科醫生去年被拜登任命為美國公共衛生服務軍官團四星上將,在美國國內引起了一些爭議。

福克斯新聞名嘴塔克 · 卡爾森和右翼校園團體“美國轉折點”的創始人查利 · 柯克因為在推特上轉發并贊同了《巴比倫蜜蜂》的文章遭到連坐,也被推特無限期禁言。

推特更著名的“戰績”是封殺特朗普。2021年1月,特朗普因為發表了一些支持國會山示威者的推文,被推特以“美化暴力”“存在進一步煽動暴力的風險”的罪名永久封殺。

導致特朗普被封號的兩條推文

另外在2020年10月,上屆美國大選的最后關頭,《紐約郵報》獨家披露了拜登之子亨特的貪腐丑聞(參見《拜登家這個兒子,有點坑》)。連拜登家族的幾名當事人都沒有對報道里的大部分內容進行否認,推特卻在第一時間將其直接認定為“造謠”,并立刻在整個網站屏蔽了這條報道的鏈接,然后凍結了《紐約郵報》的官方賬號。

推特在全平臺禁止用戶發布或訪問《紐約郵報》對亨特 · 拜登丑聞的報道 Vox

在政治光譜的另一端,待遇就完全不同了。在兩年前的“黑命貴運動”期間,很多自由派人士在推特公開煽動顛覆和鼓勵暴力,很多言論直接違反了推特關于“煽動暴力”和“仇恨行為”的相關規定,然而結果是這些賬號沒有被處理,而且相關推文至今還能在推特上看到。

以上這些黑命貴運動支持者公開煽動或美化暴力的言論至今都沒有被推特刪除

以上斑斑劣跡足以證明推特雖然以“社交平臺”(social media)自居,但它的本質就是一個充滿偏見的自由派美國媒體(media),在為民主黨助選和壓制異見上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在馬斯克收購推特的消息爆出后的這幾天時間里,推特上的政治氣氛已經出現了可見的變化,例如上文提到的此前被推特封禁的塔克 · 卡爾森和查利 · 柯克等保守派人士紛紛表示由于推特易主,因此決定重返推特,開始更新推文。

長期享受平臺審核優勢的自由派自然對馬斯克的收購和保守派的回歸怨聲載道。在推特董事會接受馬斯克收購的新聞爆出之后,很多推特用戶表示既震驚又失望,紛紛聲稱要刪除推特。話題“安息吧推特”(#RIPTwitter)立刻沖上了推特熱搜。《紐約時報》也發表了一篇文章呼吁人們不要再“沉迷推特”。

在自由派對馬斯克收購推特的抱怨聲中,有一個觀點非常具有代表性。美國外交關系委員會資深研究員、《華盛頓郵報》專欄作家馬克思· 步特認為,馬斯克似乎會允許“任何言論”在推特傳播,因此對馬斯克收購推特“帶來的社會和政治影響感到恐懼”。他毫不掩飾地說:“民主社會的存續需要更多而不是更少的言論審查。”這句話翻譯成大家熟悉的表達就是“閉嘴,我們在討論民主!”

說實話,我認為自由派有些反應過度。雖然馬斯克本人在很多場合表達過親右翼和反“極左”的看法,但是這未必意味著他掌權后推特就會立刻迫害“左派”或者無節制地縱容右派。馬斯克歸根結底是商人而不是政客,關于如何監管平臺內容這個問題,他會有限參考用戶活躍率和廣告商盈利等多重因素,而不是意識形態和政治信仰。

根據CNN的調查,67%的推特用戶傾向于民主黨,30%的用戶傾向于共和黨。僅從這一點來看,開罪自由派對推特未來的發展是較為不利的。

可以說此次馬斯克收購推特的風波完美地展現出了美國社會主流兩派對“自由”和“民主”的看法:右派的自由就是我自由地攫取更多財富,對工人是否感染和死亡漠不關心;“左派”的自由就是我自由地定義“政治正確”,不符合這套話術的統統禁言封號。歸根結底,他們口中的“自由”和什么洛克、密爾、伯林的政治哲學理論毫無關系,在實踐中就是自私自利和唯我獨尊。

至于西方政治中所謂的“民主”,從《大憲章》的時代起就是貴族拿來和皇權爭奪利益的工具。在今天的西方社會里依然是左右派掌握話語權的資本家、新聞媒體和專家學者挾持“民意”為自身爭權奪利。至于一盤散沙的普通老百姓,他們既不會做主,也做不了主。

美國社交平臺的監管存在法律空白

推特之所以會成為美國政治對立的焦點和黨爭的工具,根本原因在于美國現行法律和監管措施的滯后和缺失使得這類社交平臺的權力過大而責任過小,平臺的掌控者和管理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濫用刪帖和封號的權力,達到控制信息傳播和影響輿論的政治目的。

按照傳統的法學觀點,推特和臉書等社交平臺屬于科技企業的“私人財產”,其所有者有“自由”選擇允許什么樣的言論出現在平臺上,就像一家報社有“自由”決定刊登什么樣的文章。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只禁止了美國政府“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但是并沒有對出版商發布什么樣的言論做出法律上的限制,因此推特等互聯網平臺封殺特朗普或者什么其他保守派賬號都不違反美國的法律法規和社會慣例。

然而問題是在美國建國之初的歷史背景里,沒有一家報社或者電臺可以達到一手遮天壟斷公共討論的程度——今天的大型互聯網企業卻做到了這一點,推特和臉書等少數幾個網站成了很多人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參與公共活動以及政治討論的重要場所。

綜合美國最高法院的既往判例,如果私有機構的行為“相當類似”政府的行為或政府“顯著地參與”私有機構的運作,那么私有機構就會被認定為“政府行為者”(state actor),應當受到限制政府的法律法規的限制[1]。

例如在1989年斯金納訴鐵路勞工負責人協會案(Skinner v. Railway Labor Executives’ Assoc.)中,鐵路工會方指控聯邦鐵路管理局對鐵路運營人員進行隨機酒精和毒品檢測違反了“不得無故搜身和扣押”的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但是時任交通部長斯金納代表的聯邦政府方認為政府從未立法強制檢測,實際上開展檢測工作的都是各家私有的鐵路公司,用來限制政府的第四修正案對他們不適用。

最終最高法院判決認為,政府雖然沒有強制檢測,但是立法豁免了私有鐵路公司進行這類檢測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因此由私有鐵路公司開展酒精和毒品檢測不再是私人行為,而是國家行為,應當受到第四修正案的限制。

今天美國互聯網平臺的司法處境和斯金納案中的私有鐵路公司非常相似。美國政府在1996年通過的《通信規范法》中的第230條款規定,電信服務商和網絡內容服務商不應被視為信息的發布者,因此他們無需為用戶在他們平臺上發布的內容承擔責任。條款同時豁免了這些平臺審查“淫穢、暴力、騷擾或其他令人反感的材料”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資本主義社會的法律自然是為資本的利益服務的。在當時來自加州和俄勒岡州的兩名眾議員起草這則條款的目的就是為了讓美國互聯網企業避免復雜的法律糾紛,放心大膽地進行發展擴張。從20年多后的今天來看,230條款的目的確實達到了,谷歌、臉書和推特等美國互聯網企業成長為影響全世界的科技巨頭。美國海軍學院網絡安全法專家杰夫 · 科塞夫教授認為“230條款造就了互聯網”,如果沒有這則條款,今天主導互聯網的那些企業都將不復存在。

美國海軍學院杰夫 · 科塞夫教授的著作《創造互聯網的二十六個詞》(230條款的正文有26個詞)

耶魯大學著名法學教授杰德 · 魯本菲爾德等法學家認為,正是由于推特等互聯網企業是靠著政府批準的司法豁免在平臺上審核言論,所以網絡平臺的內容審查應當如斯金納案的判例那樣,被認定為“國家行為”,被憲法第一修正案等法律施加限制。

在美國目前的司法和政治實踐中,這個問題暫時處于懸而未決的狀態。但是在過去幾年,包括南希 · 佩洛西等多名民主黨立法者曾經以“考慮重修230條款”要挾推特和臉書等互聯網企業加強對“煽動言論”和“假新聞”的監管[2]。這些企業很快心領神會,加強了對極端保守派和共和黨支持者的打擊,結果230條款最后也沒有發生變更。

此次隨著馬斯克入主推特,民主黨很有可能會在不久的將來再次提出重修230條款,而共和黨為了反制也會提出自己的提案。兩黨圍繞如何修改條款又會陷入一輪新的黨爭,在幾年內都未必能爭出結果。

而就在馬斯克收購推特的同時,拜登政府宣布在國土安全部下成立“虛假信息治理委員會”,以“打擊外國的錯誤信息和虛假信息”。其首席執行長妮娜 · 揚科維茨親民主黨的立場非常鮮明,她此前曾稱拜登之子亨特的筆記本是“特朗普競選團隊捏造的議題”,并在多個場合暗示關于亨特的丑聞是“俄羅斯的信息戰”。馬斯克在第一時間表示這個“虛假信息治理委員會”的設立“令人不安”。未來馬斯克和揚科維茨之間的斗爭無論誰輸誰贏,推特都會成為犧牲品。

結語

現如今社交平臺、搜索引擎和移動支付等互聯網服務已經成了很多老百姓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對于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來說,它們的重要性不亞于公路、鐵路和郵政體系,說它們是新時代的基礎設施并不為過。如何更規范地管理這一類基礎設施是擺在各國面前的新問題。

國家重要戰略資源和基礎設施能不能完全放手交給私人管理,我們中國人在兩千多年就給出了答案。在漢朝著名的鹽鐵會議中,御史大夫桑弘羊系統地闡釋了政府把持重要產業的必要性,他認為將鹽業礦業收歸官營既可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蕃貨長財,以佐助邊費”),還能維護了國家的統一和安定,避免地方割據、杜絕相互兼并(“離朋黨,禁淫侈,絕并兼之路”),因此“有益于國,無害于人”。

在社交平臺的治理上,美國采用了自由放任資本主義的思想,遲遲不修改過時的230條款,實質放棄了監管,以討好科技資本持續野蠻擴張。美國社交平臺在審查內容上享有極大的自由裁量權,同時又無需為平臺上發表的信息承擔社會責任,刪帖和封號等權力被平臺的管理者濫用,最終導致“眾邪群聚,私門成黨”,社交平臺成了民主黨的助選員、極端思想的傳聲筒和社會矛盾的放大器。

有漢和美國給出的兩個截然相反的答案值得我們思考。中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自然不可能像美國那樣任由資本無序發展,甚至掌控國家政治和左右公眾輿論。但是考慮到互聯網行業產品迭代迅速、技術日新月異的特點,我們也需要借助資本市場的力量激勵競爭、促進創新、占得發展先機。將主要互聯網平臺全部收歸國有并非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我認為現階段我們首先還是要逐步完善針對互聯網平臺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手段,對平臺運營者的權責進行更明確和具體的劃分。第二,政府也應當進一步加深與互聯網平臺企業的溝通,甚至有必要考慮設立專門的部門進駐平臺,參與對平臺上內容的審核和管理,避免某些企業按照資本的利益而不是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濫用刪帖和封號的權力。最后,馬斯克提出的算法開源,增加平臺監管方式的透明度也是一項值得我們參考的舉措。

近幾年來中國互聯網企業的成長速度并不遜于美國,當美國在黨爭中不斷內耗,拉著互聯網企業陪葬的同時,中國應當吸取美國的教訓,整肅國內互聯網行業環境,并借此機會搶占發展先機,引領下一輪信息革命。

參考:

[1] Huhn, Wilson R. "The State Action Doctrine and the Principle of Democratic Choice." Hofstra L. Rev. 34 (2005): 1379.

[2] https://thehill.com/policy/technology/technology/438000-facebook-and-google-seek-to-assure-congress-about-tamping-down

本文轉自: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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